注册会员
留言板
管理员
首页
|
关于古巴
|
经商指南
|
古巴商旅
|
招商项目
|
古巴企业
|
旅游胜地
|
古巴风情
|
中古网动态
|
FAQ
¤
古巴概况
¤
中古贸易
¤
如何到古巴投资?
¤
关于外商投资的第77号法令
¤
关于建立免税区和工业园的第165号法令
¤
中古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
在古巴注册公司和代表处的程序
¤
古巴免税区和工业园
¤
免税区费用一览表
¤
古巴港口
¤
古巴口岸通关实务指南
¤
古巴历年进口中国商品货单
¤
贸易和对外资政策
¤
关于在古巴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报告
第九章 银行制度
第二十六条:
1.
合资企业,国际经济联营合同中外国投资者和本国投资者以及外国全资企业,在古巴国家银行系统的任何银行开立自由兑换外汇帐户,其业务收支通过帐户进行。
2.
合资企业和国际经济联营合同的双方经古巴国家银行事先批准,可以在境外银行开立和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帐户。
第二十七条:
合资企业,国际经济联营公司合同的双方和外国全资企业,可以由部长会议执委会特许进行某些以不可兑换的古巴货币进行的收支。
第二十八条:
合资企业,国际经济联营合同的外国和本国投资者以及外国全资企业可以向以下银行申请贷款:
1.
古巴国家银行系统或古巴国家银行批准的金融单位;
2.
依照有关现行法律的规定,向境外的银行或金融单位借款。
(返回)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服务条款
|
订购广告
|
英文
|
西文
中古网版权所有 2002-2003
请与我们联系:
webmaster@China-Cuba.com
服务热线: 0086-10-85801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