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免税区和工业园区的156号法
古巴工共和国国务委员会主席
菲德尔·卡斯特罗·鲁斯 宣布
古巴国务委员会通过了以下内容:
由于在本国领土上建立和发展免税区和工业园区为外国投资提供了新的机会,在这里的投资者可以在海关、兑换、税务、劳工、移居、公共秩序和外贸方面享受特别的制度,而对国家来讲可得到就业机会、外汇来源以及技术、经济和社会的先进经验。
由于古巴的地理位置带来的国际海上和空中交通的便利条件,政治社会的稳定以及有技术的劳动力等优越性作为外国投资的渠道,古巴开发免税区和工业园区是有吸引力的。
由于1995年9月5日颁布的第77/95号外国投资法中提到,免税区和工业园区是可以进外国投资的一个地方,并声称将对此颁布特别法律。
为此,有必要颁布法令,制定免税区和工业园区应遵循的规定。
为此,国务委员会按照共和国宪法第90条C款所赋予的权力,特发布以下法令:
关于建立免税区和工业园区的156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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