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护照签发地为上海,浙江和江苏
必需提交材料
详细说明
★因私护照原件
(1)护照在归国后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末页必须有持证人(可由父母代签)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请提供护照首页和签名页的复印件。护照至少需要留有2页连续空白签证页。
(2)若换发过护照同时请提供旧护照原件,
(3)不接收在古巴非法滞留过的护照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
★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
★古巴公司的邀请函
由古巴邀请方公司签发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需包括以下内容:古巴邀请方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签署邀请函的古巴公民的姓名、职位、签字或盖章、预计停留时间、访问古巴的原因及访问日程安排);
除此之外,古巴邀请方公司还需填写《责任担保函》;
古巴邀请方公司须将邀请函和责任担保函直接传真至使馆;
邀请函和责任担保函须由古巴邀请方公司在古巴核证官员面前签署。
★公司派遣函
由申请人工作单位近期 (一个月之内) 开具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中须注明申请人的出行目的、职位、薪水、申请人是否获得工作单位的准假许可、假期长短,并确认申请人在此次旅行结束后会返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出行证明
1、机票预订单
2、酒店预订单
★个人信息表
填写完整并签字。确保联系电话是准确有效的,并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个人信息表
★签证申请表
本人只需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末页上的签名一致,无需填写表格。预订后会由我处提供。
★医疗保险证明
原件,保险期限要求覆盖整个行程,险额必须不少于30,000欧元
您在预订本签证产品时,可按整个行程天数选择购买。如自行购买,要求见“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希腊或列支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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